淳安縣財政局 淳安縣地方稅務局
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淳安縣人民政府《關于認真做好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>實施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本報告由概述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個部分組成。本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淳安縣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(局辦公室)聯(lián)系(地址:千島湖鎮(zhèn)環(huán)湖北路695號;郵編:311700;電話:64813793)。
一、概述
縣財政(地稅)局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結合本局實際,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,先后制定了《淳安縣財政(地稅)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暫行辦法》《淳安縣財政(地稅)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等系列文件,編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,完善各項制度,確定聯(lián)絡員,配備人員和設備負責局內(nèi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明確信息審核程序,實施信息工作考核,實現(xiàn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(guī)范化和制度化,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順利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5年,本局按照《條例》和《通知》的相關要求,以公開為原則,以不公開為例外,全面梳理網(wǎng)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內(nèi)容,通過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發(fā)布,方便了公眾查詢和監(jiān)督。按照“合法、全面、準確、及時”的要求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條,其中,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3條。在政府網(wǎng)站平臺上公開信息234項,其中政府采購項目信息212項,財政預決算匯總信息、財政預算調(diào)整方案信息、地方政府債務額度信息、三公經(jīng)費匯總信息各1項。并且,將信息公開與政策宣傳結合,通過報刊、網(wǎng)站、電視、廣播、展板等多形式廣泛宣傳法律法規(guī)、公告、工作情況,發(fā)布微博46條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全年收到依申請公開0件。
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按縣保密局的要求進行管理。
四、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及業(yè)務申辦人檢索、復印、郵遞等不收取費用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
全年未發(fā)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存在的主要問題:
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增強,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;與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需求仍有差距,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特別是主動公開信息需要更新機制;依申請公開受理、答復、溝通機制,需要在進一步完善;公開的內(nèi)容仍不夠豐富全面。
擬重點落實以下改進措施:
1. 提高認識,加強培訓。充分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是政府聯(lián)系群眾的重要方式,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《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相關規(guī)定,加強工作人員業(yè)務培訓,提升工作人員業(yè)務素質和服務水平。
2.創(chuàng)新方式,擴大范圍。做好主動公開工作,加強信息公開力度,增加公開內(nèi)容,創(chuàng)新公開渠道,方便公眾了解政府工作,保障公眾知情權。要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,方便公眾查詢和申請政府信息。
3. 落實責任,強化管理。增強責任意識,定期開展工作檢查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,不斷提高工作透明度。扎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,探索依申請受理的工作模式。
七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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