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淳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, 現向社會公布淳安縣公安局2016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淳安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(指揮中心辦公室)聯系(地址:千島湖鎮(zhèn)排嶺北路30號;郵編:311700;電話:64830285)。
一、 概述
2016年,縣公安局將“網上信息公開”作為提升警務效能、服務保障民生、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的新平臺之一。通過“網上信息公開”充分展示公安機關良好形象,快速傳遞社會信息,努力發(fā)揮公安門戶網站在深化警務公開、改善服務民生、提升隊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在各單位上下齊心共同努力下,政府信息公開運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開咨詢、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6年,縣公安局按照《條例》規(guī)定和縣政府的要求,立足維護社會政治和治安穩(wěn)定職能,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,促進依法行政,服務民生的重要舉措。同時堅持“先審查、后公開”和一事一審原則,做到公開事項審查有序有章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、安全、及時、準確。2016年縣公安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6件,其中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18件。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429條,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1692條,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689條。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106次,其中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18次,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67次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按《淳安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嚴格履行“依申請公開信息”的公開程序受理、辦理和反饋工作,對申請人遞交的現場申請以及上級轉辦的網上申請?zhí)岢鲛k理意見,當場答復申請人。無法當場答復的,經法制、保密審核后在規(guī)定時限內(一般為15個工作日)答復申請人(網上申請的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依申請公開管理板塊回復)。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按上級公安機關和縣保密局的要求進行管理。2016年,縣局受理信函申請政府信息公開1件,已予以按期答復。
四、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2016年縣公安局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及業(yè)務申辦人檢索、復印、郵遞等事項收取費用。
五、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
2016年縣公安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問題被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。
六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
雖然2016年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,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,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和完善。
一是抓制度完善,理順工作機制。在組織機構健全基礎上,抓好信息公開制度的執(zhí)行和完善,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,提高工作質效。同時,加強與上級業(yè)務部門的溝通聯絡,多請示匯報,主動爭取支持。
二是抓學習培訓,務求應用實效。在上年集中培訓的基礎上,統籌規(guī)劃、科學安排,采取多種形式,不斷開展平臺操作、信息編輯等專題學習培訓,進一步提高崗位民警的應用技能和水平。
三是抓功能完善,提升服務水平。進一步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、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、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,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,同時不斷豐富公安網站內容,做活做優(yōu)各種功能。